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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雜費減免(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子女)請於3/12前繳交資料

1.學雜費減免(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子女)請於在3月12日(星期四)將資料繳交至生輔組("逾期不辦理"),生輔組將在3月13日(星期五)將資料報至教育部,感謝。


2.請備齊資料: 減免申請書、繳費單、身障減免證明文件(殘障手冊)、戶籍謄本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 學務處生輔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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