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-2學期獎助金申請條件的繳交項目及日期
103-2學期獎助金申請條件的繳交項目及日期
1.離島助學金(指澎湖、金門、馬祖)
2.原住民助學金
3.敦親睦鄰助學金(指戶籍在 富洲里 福安里 沙崙里 大庄里)
4.清寒助學金
以上請於104年3月2日(一)~104年4月7日(二)止(逾時不收件)
請同學將繳交資料繳至淡水校區:學務處生輔組
士林校區:聯合辦公室生輔組
PS:離島助學金、原住民住學金、敦親睦鄰助學金、清寒助學金、弱勢助學金申請表格、服務時數表請同學在學生資訊網→助學金申請→校內助學金申請,謝謝。
同學如有問題,請致電02-28052088#2213
資料來源: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